CSS 是 Cascading Style Sheet 的缩写,可以翻译成 层叠样式表。

样式可以定义在多个文件中,每个文件也有多个样式,根据 CSS2 的定义,样式的 层叠 顺序(优先级从低到高)如下:

  • 浏览器声明的样式。浏览器会给某些元素添加默认样式;
  • 用户声明的“普通”样式(normal declarations)。用户可以让浏览器加载自己写的样式表,很少会用到;
  • 页面作者声明的“普通”样式;
  • 用户声明的带 !important 的样式(important declarations);
  • 页面作者声明的带 !important 的样式。

处在同一优先级(上述五个之一)的样式,根据 CSS2 的定义,其层叠优先级大致可以用一个4位十进制数(数值越大,优先级越高)表示:

  • 如果样式通过 style 属性声明,标记千位为1,否则标记千位为0;
  • 计算样式选择器中 ID 选择器的数量,标记在百位,没有的话标记百位为0;(不要吐槽我超过10个怎么办)
  • 计算样式选择器中 类、伪类、属性 选择器的数量,标记在十位,没有的话标记十位为0;
  • 计算样式选择器中 元素、伪元素 选择器的数量,标记在个位,没有的话标记个位为0;

数值相同的样式,出现在后面的优先级高。

上面三个规则可以处理大多数情况。补充一点,有些HTML元素属性(原文中为 visual attributes),比如 bgcolor/dir/hidden 也会被转换为页面作者声明的“普通”样式,优先级比真正的页面作者声明的“普通”样式要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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