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读了一本小书:“为什么是英国——有限政府的起源”,只有 100 来页,附录和索引占去 30 页。要是先花点时间读引言和结语,你几乎就知道书的主要内容:她在讲宪政的起源和发展。

宪政起源于英国,并且最晚在 14 世纪初走向成熟,领先世界其他国家大约 500 年,要知道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国家没有实行宪政。

什么是宪政呢?宪政有一个最重要的表述:

政府的一切作为都受制于昭示于世的法律,不得专断。

简单来说就是书名中的“有限政府”,按照这个标准,全球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政体实行宪政。

我不想评价 “宪政” 的好坏,不同的人肯定会有不同的评价(政府一定不会觉得它好)。就让历史和现实去评价吧。

这本书也是一样,她只是在试图说明:为什么英国孕育了宪政,宪政为什么能在英国成型。

如果只能用两个字回答上面的问题,我会选择:幸运,就像在茫茫宇宙中找到一颗没有在自转的星球一样幸运。

因为人类社会对权力的追逐从来没有止境,而且这是一场赢者通吃的游戏。正如圣经所述:

因为凡是有的,还要赐给他,使他丰足有余;凡是没有的,连他有的也将从他那里被拿走。

英国的幸运,就在于千百年来,从来没有一股势力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,各种势力在不断的争斗中发展出一套相互制衡的制度和行事习惯。

作者在引言列了三个对宪政影响深远的事件,“巧合”戏份极重,巧合到了让人不得不怀疑上帝在偏帮英国人。

如果黑斯廷斯之战以法国战败告终,如果亨利八世留下男性子嗣因此没跟教皇决裂,如果西班牙无敌舰队没遇上风暴。

上面的如果只要有一个成立,某一股势力(英王、教会、西班牙政权)就有可能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。

如果英国没有地处孤岛、如果法国人没有带来陪审团制度、如果教会成功推行罗马法。

作者总结的两点英国独特之处————绝对财产权和普通法————都很难保存下来。

英国地处孤岛没有保留常备军的必要,因此君主也没有撷取更多权力的借口。

法国人征服了英国带来她自己的一些做法:封建制度、陪审团制度。又因为英国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,法国人在英国根基浅、利益薄、甚至语言都不通,不得不尊重当地的传统,还要绕开英国贵族争取普通大众的对新政权的支持。

因此皇帝、贵族、平民三者得以相互制衡。

在普通法已经实行了一百多年后的 12 世纪末罗马法才传播到英国。虽然教会推行罗马法,但皇室禁止教授罗马法,普通人已经习惯普通法、并发展出基于普通法的职业体系,对罗马法也不感冒。导致罗马法最终没有在英国扎下根来。

一路上种种巧合,只能说上帝在眷顾这个国家。当下想全过程复制很难,但宪政的精髓却是可以学习并推行的。